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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高新区培训机构温馨提示

  •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分局
  • 2021-12-27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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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科类培训机构: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省市相关要求,2021年12月31日前未按照规定完成“营转非”或转型、注销的学科类培训机构依法终止其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办学资格。请未完成“营转非”或注销、转型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尽快到市行政审批局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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